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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248365365.com/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

文章来源:www.248365365.com/    时间:2013-03-20 08:53:0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(2013年3月20日)

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,提升工作效能,特制订本制度:

一、车辆使用和调度

(一)归口管理

机关公务用车分为领导用车、局室用车和公务用车三种。开发区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维修、加油管理、用车统筹调度和驾驶员的综合教育培训管理。

(二)分类调度

领导用车必须顶格保证领导公务活动需要;公务用车(含商务车)由办公室统筹调度,用于综合后勤和大型接待等公务活动。

(三)规范使用

1、局室需接待用车时,由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后,用车前(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提前一天)填写《用车申请单》报办公室,由办公室统筹安排;因公需驾车离开本市的,必须填写《外出用车审批单》,需经分管领导、园区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;商务车使用按《商务车使用规定》进行审批。

2、车队队长应按规定填写《公务车用车记录簿》,详细记录出差地点、时间、用车人等。用车结束后,用车人要做好车况的检查和报告、车辆的清洗和保洁工作,做到车况良好、卫生整洁,并在《公务车用车记录簿》上签名。从接车到交车的用车时段内,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(包括事后得知的该时段内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处罚等)。

3、公务车辆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。驾驶员出车要着正装,不得私自用车,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联系驾驶,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。

4、驾驶员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和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,文明行车。不准危险驾车(包括高速紧跟、争道、赛车等)、疲劳驾车、酒后驾车。

5、节假日或出车任务结束后,驾驶员应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专用车位或指定地点,行驶证、车钥匙等要妥善保管,不得放在车内,以防放生盗窃。

6、驾驶员实行坐班和离岗告示制度,工作时间未派出车的,一律在驾驶员休息室待命,确保随叫随到。因公出车的,必须在告示栏注明离岗去向和预计返回时间。

7、驾驶员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,由车队申请报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,并处以200/次罚款;未按规定停放或证照保管不善,发生失窃行为的,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;因危险驾车造成故意违章的,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;有酒驾行为的,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。因酒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对驾驶员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二、车辆加油和维修

1、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,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,确保车况良好、干净整洁。

2、公务车辆一律在指定加油站加油。加油指标额,由车队队长按月及时造好计划,送交长沙市政务中心,并办好市政府公务用车加油卡发送各驾驶员。

3、车辆的维修、保养、装饰一律在定点厂家进行。事前必须由车队队长审查,及时填好修车用单签好名,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,大额维修需报分管工委领导审批同意后,方可送修。

4、公务车辆需要更换一般配件的,更换后经手的驾驶员必须检查确认。需要更换大件或重要配件的,由车队队长与修理厂先行对接,并到现场核实后,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更换。更换配件金额大的,需报分管工委领导审批同意后,方可更换。原则上,维修或装饰费在1000/次以下的,由办公室主任审批;1000-2000/次的,由分管工委领导审批;2000/次以上的,报管委会主任审批。

5、车队队长要建立健全机关车辆的加油、维修台帐,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定期检查验收、统计汇总,并按规定适时公开。

三、车辆保险和年审

1、公务用车的保险和年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,车队队长具体负责,选择服务、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参保,并按规定如期办理年审和洗车路桥费缴纳等工作。

2、驾驶员应清楚了解车辆保养时间和各季度审核工作,因驾驶员疏忽造成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,由驾驶员自行负责。

3、车辆维修、用油、年审费等费用严格按年初预算,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经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实施。驾驶员差旅费、路桥费、洗车费和出差补助由车队队长编制清单,经办公室主任审定,报分管工委领导审批后发放。

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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